丹麦旅游签证
丹麦旅游签证(北京领区)办理
有效期:30天 最多停留:30天 预计工作日:15天
收客范围:1.适用于除上海,江苏,浙江,安徽,广东,福建,广西,深圳,海南,其它各地因私护照持有人.
所需资料身份证明
护照 1.至少6个月以上有效期,签证过期后仍然有效3个月的护照原件.
2.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(中文姓名).
3.持换发护照者,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.
4.护照至少有两张空白页.
照片 1.2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.
2.照片尺寸要求35×45mm.,脸部居中。
3.照片中的脸部尺寸从头顶到下巴底部须至少达到30mm
户口本 1.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.
注意:申请人户口上的服务处所最好与提供的营业执照及抬头纸一致.
身份证 1.身份证原件.
结婚证 1.如已婚请提供清晰的结婚证复印件(离婚请提供清晰的离婚证复印件).
2.如证件丢失请提供民政局开具的丢失证明.
其它 个人资料表: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,尤其注意单位电话的真实(使馆会电话核实)。
真实酒店订单 (需自行提供,使馆会核实)
资产证明
活期存折 1.银行流水账单6个月明细 余额5万以上 (如申请者不满18岁或无业,则提供父母或配偶的账单复印件).
2. 最近三至六个月工资单,退休金或养老金复印件;若无工资卡,需提供近6个月工资条加盖公章(单位出具盖章).
(如申请者不满18岁或无业,则提供父母或配偶的工资单,退休金或养老金复印件).
3.银行活期存折至少为半年前开户的,且具备多笔往来记录.
4.存折或对账单需显示申请人或其配偶名字并加盖银行红章.
车产证明 1.如有车,提供汽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.
房产证明 1.如有房,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.
其它 1.能覆盖在申根地区的实际停留时间,且最低3万欧元 (300,000人民币) 保额的医疗保险。原件和复印件
工作证明
营业执照 1.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,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,有年检记录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.
机构代码证 1.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,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,有年检记录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.
(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任选其一提供即可)
在职证明 1.在职证明一式两份,中文一份,英文一份.
2.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,并加盖公司红章.
3.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:由单位或公司出具的信函(注明单位或公司的地址、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、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章,须写明此负责人的姓名及职位),此信函须写明:申请人的职位、收入、请假许可、 回国后工作关系的确认
4. 同一单位的申请人必须以名单的形式打在同一份抬头纸上,而且每人都要提供担保原件.
学生及儿童
公证书 1. 与父母双方同行,需提供:
A. 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及认证,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
2. 与父或母一方同行,需提供:
A. 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及认证,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
B. 不去的一方要出具同意书的公证及认证
3. 与父母以外的非直系亲属同行,需提供:
A. 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及认证,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
B. 父母双方出具的同意书的公证及认证
4. 对于单独成行者,使馆不予受理
准假证明 1. 使用学校正规抬头纸打印,内容全部为英文.
2. 准假信内容需包括:学校名称、学生所在系或班级、旅行时间、系领导或校长的签字以及电话、传真,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.
老人
须提供退休证(原件、复印件和英文翻译)
特别提示
1.丹麦签证需申请人亲自前往签证中心递交资料,一般递交资料后第二天面试,以上提到所有资料的原件请客人自带;递交资料时需要所有原件签证中心当时不退还,如申请人数5人(含5人)只能送团签
2.我公司提供辅助签证服务包括资料翻译服务,请客人提供尽量真实清晰的复印件(包括章、日期等);
3.我公司提供辅助签证服务并不代表您能顺利取得"申根个人旅游签证",需使馆根据您个人资料情况进行判断.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,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,同时放弃追究佰程网任何责任的权利;
4."预计工作日"为使馆签发签证时,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;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、假期、使馆内部人员调整、签证打印机故障等,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;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,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,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;
5.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,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,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,为唯一依据;
6.签证页上如注明需消签的 本人回国后去使馆销签 如未注明就不用消签
7.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交更多资料及面试的权利;
8.友情提示:客户在拿到签证前不宜购买机票、确定酒店和确定行程,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(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)。
附件:
1.在职模板